一、申请条件
1、按培养方案修完了全部课程,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,成绩优良。
2、毕业课题已开题,且开题报告提交半年以上。
3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满足我院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。
二、申请答辩工作流程
1、统计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信息。计划于今年下半年答辩的同学,无论论文进展程度如何,请按要求发统计信息。
1)双证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。全日制双证硕士10月10日之前填写2023年硕士毕业论文相关信息统计汇总表(附件一。学硕填表内sheet1信息统计表和sheet2资格论文统计表,专硕填表内sheet3信息统计表)发至学院邮箱597016763@qq.com,非全日制双证硕士10月20日之前填写2023年硕士毕业论文相关信息统计汇总表(附件一)中sheet3专硕信息统计表并发至邮箱597016763@qq.com。
2、论文查重检测。
学院对硕士研究生论文实行全面双盲审,查重版论文将直接外送盲审,查重及盲审论文格式须符合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定(http://www.gs.whu.edu.cn/info/1026/1096.htm)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(http://www.gs.whu.edu.cn/info/1026/1095.htm)。
完成论文的硕士研究生10月20日前,将论文(PDF版,以学院名称+学生姓名+学号命名,论文内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须去掉,删除掉致谢部份)发导师审阅,导师审查通过后发至学院597016763@qq.com邮箱进行查重。每篇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,重复率必须低于30%。若重复率超过规定范围,至少推迟半年答辩,经修改后,半年后重新检测。
强调:按学校通知精神及学院实际工作,不接受学生自行发送的论文查重,只接受导师发送论文。论文查重版即外审版,查重通过后不得修改,直接外送盲审。
3、论文评审。
论文通过检测后,学院具体安排查重后的论文双盲审工作。
全日制学硕:学院将收到的论文随机发送全国各高校2份。
全日制/非全日制专硕:学院将收到的论文随机发送全国各高校1份,合格后再由学科或导师安排1份企业、科研院所专家评审。
两份评阅意见,如有一份不合格,经学生申请、导师同意、学科点同意的情况下,再送一份专家进行复评,如复评通过,则可答辩,不通过不予答辩;两份评阅意见均为不合格,直接推迟半年申请答辩。
4、论文答辩。
两份论文评审结果均为同意答辩,方可进入答辩程序。由院系学科按规定组织答辩小组,答辩小组成员中必须有一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,答辩主席必须是教授,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中必须有一位企业或科研院所(非高校)的实际工作一线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,答辩秘书必须是院内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后,学院拟于11月中下旬安排硕士集中答辩。
具体答辩程序执行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》。
三、答辩后需交材料
答辩后三天之内,提交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:
(1)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;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中审核毕业申请、学位申请,填写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结果;
(2)提交学位论文终版电子文档(PDF版2份,1份须将评阅意见和答辩决议附文档后,另1份不附);
(3)开题报告一份;
(4)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一本(内包含论文评阅书二份和表决票5张,注意所有签名的地方都必需签上姓名,整本按页码顺序用胶水粘好);
(5)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
(6)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胶装成一本(将所发表文章的期刊封面、目录、文章内容用A4纸复印,胶装成册,按要求制作封面,学硕必须提供,专硕如有成果也须提供)
(7)提交学院学评会审核纸质论文1份(后附评阅意见及答辩决议页);提交图书馆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(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),提交图书馆的纸质和电子版不附评阅意见及答辩决议;
(8)学硕提交实习实践考核表1份,专硕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及论文中期考核表各1份。
四、学院切实担负跨单位学科研究生培养监管职责。强化学院负责学科点在其它培养单位研究生质量管理,其它培养单位研究生查重率、论文评审及答辩等程序,除满足所在培养单位要求外,亦须满足动力与机械学院相关要求。
备注:同学如有疑问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咨询金老师,非全日制研究生咨询谢老师,查重及论文送审问题咨询谢老师,请尽量在工作时间通过QQ、微信联系。
附件1:2023年硕士毕业论文相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023年硕士毕业论文相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(1).xls
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
2023.9.22